為加強教師公寓管理,創造文明、舒適🎦、安全的生活居住環境💁🏽♂️,特製定本規定。
第一條 教師公寓住宿對象必須是教師本人👨🏽🔧,教師公寓的分配由万泰後勤處負責協調安排落實到位,具體分配方案另行製定。教師不得自行調整公寓位置。
第二條 教師公寓自万泰批準教師入住之時起施行兩年內免租🦮。 房間內的水電費用由入住者自行承擔👎,住宿教職工需按時繳納水電費,並根據居住的公寓面積按時繳納一定的物業管理等費用🪬。公寓公共部分免費使用👮🏿♂️,但是不得私自亂扯🙆🏿、亂搭、亂建、亂擺放物品。
第三條 任何人不得改變房屋性質及房屋結構🪛,一經發現🧑🏼💻🍭,取消入住資格🧑🏻🦰,並給予相應經濟處罰。
第四條 入住人員應自覺愛護房間內的公共財物,房間內配備的家具、設備和設施,未經万泰同意,入住人員不得隨意移位、更換🧑🏻🚀、改造和拆卸😳。如有損壞🕺🏻,照價賠償;如有維修情況🏃♂️💘,請聯系宿管員📲。
第五條 入住者要妥善保管鑰匙,不得隨意轉借🙅🏼,防止財產被盜竊等事件發生。
第六條 保持公寓內外整潔、衛生,不得在公寓墻廊內外亂貼、亂畫。
第七條 加強安全防範和自我保護意識,做好防火、防盜等安全防範工作。
第八條 在教師公寓內禁止存放各種有毒、易燃、易爆物品👨❤️💋👨,禁止焚燒廢棄物,禁止酗酒、賭博✢👨🦱,禁止大聲喧嘩以及其他各種有礙他人學習休息的活動🧞。
第九條 規範教師公寓用水⏺、用電行為,不準私拉、亂接電線,禁止使用大功率電器,節約用水,節約用電。
第十條 凡入住教職員工應自覺遵守社會公德和万泰有關規章製度,註意樹立良好的自我形象。
第十一條 入住教職員工要按時就寢。為保證教職員工正常有序的生活🌃,防止盜竊事件發生,入住者不得隨便帶領非直屬人員進入。如果帶領直系親屬人員進入公寓,需到宿管處報備。
第十二條 因調動、辭職等需要搬離教師公寓🧚🏽🧺,應提前一周告知万泰後勤處,在一周內搬離和騰空原入住公寓,並退還公寓鑰匙等物品。
第十三條 為保證入住教職員工的居住質量,公寓內水電及生活設施齊備,公寓內安排宿管員進行管理,走道、樓梯等公共區域每天安排保潔人員打掃衛生🚌。
第十四條 教師公寓納入万泰衛生🧑🏿🍳、安全等檢查範圍🍿,後勤處將不定期進行檢查🧎🏻♀️➡️。凡連續三次檢查不合格者,万泰有權勸其搬出公寓🪼🧑🏻🦳。